作者:程程(CatcherBiz 商務顧問) · 香港公司成立及公司秘書顧問 · TCSP 牌照 TC000218
最後更新:2026 年 9 月 11 日
準時交 NAR1 只是 HK$105,遲一日已經跳到 HK$870——足足 8 倍。而且公司註冊處處長沒有酌情權豁免,求情、寫信、說沒有收到催辦信,統統不會減。
快速答案
- 私人公司要在成立為法團之日的周年日後 42 日內交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
- 準時交:每年登記費 HK$105。逾期分 4 級:HK$870 → HK$1,740 → HK$2,610 → HK$3,480。
- 公司註冊處處長沒有酌情權豁免這筆費用,沒有收到催辦信也不是理由。
- 除了登記費,公司及每名責任人(董事、公司秘書)都可被檢控,最高第 5 級罰款 HK$50,000,持續違例另加每日 HK$1,000。
- NAR1 與商業登記證(BR)、利得稅報稅表(BIR51)是三件不同的事,交了其中一樣不代表其他做了。
NAR1 到底是什麼?為什麼與報稅表不同
周年申報表(Annual Return, 表格 NAR1)是交去公司註冊處的文件,申報的是公司的架構資料:註冊地址、董事、公司秘書、股東和持股量、業務性質。它不涉及你賺多少虧多少。
| 文件 |
交去哪裡 |
申報什麼 |
限期 |
準時費用 |
| NAR1 周年申報表 |
公司註冊處 |
公司架構:董事、股東、地址 |
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 |
HK$105 |
| 商業登記證 BR |
稅務局 商業登記署 |
業務登記 |
到期前續領 |
按當年 BR 費 |
| BIR51 利得稅報稅表 |
稅務局 |
公司盈虧、稅款 |
一般收到後 1 個月(可經稅務代表申請延期) |
— |
三份最易混淆的年度文件
我們最常收到的求救個案,就是老闆以為「我續了 BR」、「我找了會計師報了稅」,結果三年 NAR1 一份都沒有交,罰款疊着罰款。
📌 相關閱讀:年檢與報稅是兩件事——報稅那條線見新公司首次報稅。已經停業想結束,看公司不註銷,董事會怎樣。
42 日怎樣計?這幾個細節很多人計錯
- 由公司成立為法團之日的周年日起計,不是由財政年度結算日計,亦不是由 BR 到期日計。
- 計 42 日的時候,星期日和公眾假期照樣計算在內。
- 如果第 42 日剛好是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非星期日、非公眾假期的日子。
- 如果第 42 日是星期六(而當日不是公眾假期),限期不會順延——處長無權延長法定期限。想親身遞交的,建議星期五之前辦妥。
- 郵寄的話,以信封郵戳日期為交付日期;但如果註冊處根本收不到,就當你沒有交過。
例子:公司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成立。2026 年的周年日是 3 月 15 日,第 42 日即 4 月 26 日。4 月 26 日或之前交=HK$105;4 月 27 日交=HK$870。一日之差,貴了 HK$765。
逾期收費分四級,愈遲一級,跳得愈狠。
遲交登記費 4 級收費表
| 交付時間(由申報表日期起計) |
每年登記費 |
相對準時貴多少 |
| 42 日內 |
HK$105 |
— |
| 超過 42 日,但不超過 3 個月 |
HK$870 |
約 8.3 倍 |
| 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 |
HK$1,740 |
約 16.6 倍 |
| 超過 6 個月,但不超過 9 個月 |
HK$2,610 |
約 24.9 倍 |
| 超過 9 個月 |
HK$3,480 |
約 33 倍 |
本地私人公司周年申報表每年登記費(《公司(費用)規例》第 622K 章)
留意:這是每一年的登記費。如果你三年沒有交,就是三份分開的 NAR1,每份各自按它自己遲了多久計費。三年都超過 9 個月的話,單計登記費已經是 HK$10,440。
本地公眾公司準時費用是 HK$140;擔保有限公司的遞增收費模式與私人公司一樣。
罰款以外,還有 3 個你看不到的代價
- 刑事檢控。 未按時交周年申報表即屬違反《公司條例》第 662 條,公司及每名責任人可各被檢控。實務上通常先收催辦信,然後才是傳票。
- 公司隨時被剔除註冊。 註冊處可以在適當情況下考慮剔除公司名稱,而你可能是在開不到銀行戶口那一刻才知道。
- 查冊查得到。 銀行、投資者、大客戶做盡職審查時會查冊。長期逾期申報,等於告訴對方「這間公司沒有人管」。
如果你是欠一年,自己補交完全做得到。但欠到三年以上、中間還換過董事和地址,就要用回當年的資料逐份重砌——這個位置很容易做錯,交錯了會被退回,時間一拖又跳上一級收費。
已經遲了,現在怎樣做?
查清楚欠多少份
在公司註冊處查冊,看最後成功登記的周年申報表是哪一年,數清楚欠多少份,不要靠估算。
逐年準備 NAR1
每一份都要填當年申報表日期為止的資料。中間如果換過董事、換過地址、轉過股,不可以只在最新一份反映——要用對應的指明表格(例如 ND2A/ND2B、NR1)分別申報。
一次過遞交和繳費
連同對應的逾期登記費一併交。沒有得商量,亦沒有得分期。
一併處理其他逾期文件
通常 NAR1 遲交的公司,BR、審計和報稅表都一樣遲。趁一次過清理完畢,不要留手尾。
設定以後的提醒
登記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表 e 提示」服務,或交給公司秘書跟進。
設定一次提醒,好過每年靠記憶。
想以後不再遲交,3 個實際做法
- 記住那個周年日。 很多老闆記錯了到期日,一記錯就遲整個月。
- 用註冊處的 e 提示服務。 到期前會有電子通知。
- 交給持牌公司秘書跟進。 專業公司秘書會為你計限期、備表、遞交和保存法定登記冊——這本身就是公司秘書的法定職責範圍。
常見問題 FAQ
Q. NAR1 遲交罰款多少?
私人公司準時交(周年日後 42 日內)登記費 HK$105。逾期按時間分四級:超過 42 日但不超過 3 個月 HK$870;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 HK$1,740;超過 6 個月但不超過 9 個月 HK$2,610;超過 9 個月 HK$3,480。
Q. 我沒有收到公司註冊處的催辦信,可不可以豁免較高登記費?
不可以。每年登記費是《公司(費用)規例》(第 622K 章)訂明的法定費用,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應繳金額沒有酌情決定權。董事和公司秘書本身就有責任按時交付,不以收不收到催辦信為準。
Q. 公司沒有營業,還要不要交周年申報表?
要。所有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的公司都要每年交 NAR1,除非公司已經按《公司條例》第 5 條通過特別決議宣布成為「不活動公司」並向註冊處交付了該決議。
Q. 周年申報表與報稅表是不是同一樣東西?
不是。NAR1 交去公司註冊處,申報公司架構(董事、股東、地址);利得稅報稅表 BIR51 交去稅務局,申報盈虧和稅款。兩者限期、罰則完全獨立。
Q. 限期最後一日是星期六,可不可以延到星期一?
不可以。處長無權延長交付周年申報表的法定期限,限期維持不變,星期一才交就要按較高登記費計算。但如果第 42 日是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到期日會順延至下一個非假期日。
Q. 遲交會不會有刑事責任?
會。未按訂明時限交付周年申報表即屬違反《公司條例》,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可各被檢控。除逾期登記費外,另有罰款,並可按持續違例每日計罰。
本文按 2026 年 7 月公司註冊處公開資料整理,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登記費及罰則以《公司(費用)規例》(第 622K 章)及註冊處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