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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稅服務

查稅服務

根據稅務條例第82(1)條任何人蓄意意圖逃稅或協助他人逃稅而作出以下行為:

  1. 在報稅表中漏報任何原應申報的款項;
  2. 在報稅表中作出任何虛假的陳述或記項;
  3. 在申索任何扣除或免稅額方面,作出任何虛假的陳述;
  4. 在根據《稅務條例》提交的任何陳述或報稅表上簽署,而該陳述或報稅表並不屬實;
  5. 對根據《稅務條例》的規定而提出的問題或索取資料的請求,給予虛假的答覆;
  6. 擬備或備存任何虛假的帳簿或紀錄;或
  7. 以任何欺騙等手法逃稅。

違犯有關罪行,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並可被加徵相等於少徵稅款3倍的罰款,以及監禁3年。

最易被查稅的六類人

賬目混亂的無限公司

多現金交易

個人戶口收公司款項

不明的資金來源購買物業

大量私人開支

經常遲交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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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收到稅務局信件、查詢或稅務審核通知,歡迎留下聯絡資料。我們的團隊將為你提供清晰建議及實務支援,協助你妥善回應查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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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計常見問題

問:成立公司後,何時需要報稅?

答:首份利得稅報稅表會於新業務開業起約18個月由稅務局發出,其後會於每年4月的第1個工作日發出,收到報稅表後需於限期前作出申報。

問:如公司虧損,之後沒收到報稅表,是否不需準備審計報告?

答:不是,公司仍然需要每年準備審計報告,當公司轉虧為盈,需及時向稅務局作出申報。

問: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是否每年都需要處理報稅事宜?

答:是的,根據税務條例 (第112章),如每一間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在香港經營業務每年都需要處理報稅事宜。

問: 無限公司及個人報稅需要怎樣報稅?

答:如獨資業務的東主一般需要連同會計帳目及個別人士報稅表於3個月內一併交回給稅務局。

問: 公司是否所有開支都能夠扣稅?

答:該開支若能夠用作賺取公司利潤,與業務有關聯,均可以扣稅。

問: 報稅表可否申請延期申報?

答:大部分都可以,税務代表可按公司結帳日期而申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