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公司的合規要求不是一次過來的,而是散落在不同月份,由三個不同機構發出:公司註冊處(年檢、SCR)、稅務局(商業登記、利得稅、僱主報稅表)、積金局(強積金)。三邊各有各的日曆,沒有人會幫你整合在一起。
所以先講一句最實用的:由你公司的「成立日期」和「財政年結日」兩個日子出發,其他所有死線都是由這兩個日期推算出來。記住這兩個日子,比記住十條規則有用。
| 項目 | 要做什麼 | 死線/備註 |
|---|---|---|
| CI + BR + AA + NNC1 | 確認公司註冊證書和商業登記證都到手 | 去稅局登記開業才會有完整 BR |
| 法定登記冊 | 備存股東名冊、董事名冊、秘書名冊、抵押品登記冊 | 公司成立即時生效,通常由公司秘書處理 |
|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 識別重要控制人、發通知、入冊、委任指定代表 | 知悉後 7 日內入冊;如放在註冊地址以外則要 15 日內交 NR2 |
| 財政年結日 | 決定 3 月 31 日、12 月 31 日或其他日子 | 這個決定影響往後每一年審計和報稅節奏,要改很麻煩 |
| 銀行戶口 | 備齊業務證明、合約、供應商資料後遞交申請 | 沒有法定死線,但開得愈遲,愈難解釋頭幾個月的資金去向 |
| 公司印章/簽名安排 | 確認誰有權簽署、有權指示銀行 | 主要是股東,或加上董事登記 |
關於年結日:香港最常見是 3 月 31 日(配合稅務局評稅基期,首份稅表期限較寬鬆)和 12 月 31 日(配合內地或海外母公司)。沒有哪一個一定好,但要一開始選定——年結日一旦採用了,之後要改就要向稅務局解釋,而且會出現一個長於或短於 12 個月的過渡期間。

這是最多人中招的地方,所以講得詳細一點。
| 交表時間(由成立周年日計) | 登記費 |
|---|---|
| 42 日內(準時) | HK$105 |
| 超過 42 日,但 3 個月內 | HK$870 |
| 超過 3 個月,但 6 個月內 | HK$1,740 |
| 超過 6 個月,但 9 個月內 | HK$2,610 |
| 超過 9 個月 | HK$3,480 |
由 $105 跳到 $3,480,是 33 倍。而這筆錢沒有得商量、沒有得申請寬免——遲了就是遲了。
再講清楚一個常見混淆:「年檢」不是一件事,是兩件事。第一件是向公司註冊處交周年申報表(NAR1),死線是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第二件是向稅務局續期商業登記證,死線是 BR 到期日。兩者由兩個部門管、有兩個不同日子、兩張不同帳單。做了一樣不代表另一樣做了。
新成立的公司通常不會在第一年收到報稅表。稅務局一般會在公司成立後大約 18 個月才發出第一份利得稅報稅表(BIR51)。所以很多老闆第一年風平浪靜,第二年突然收到一封厚厚的信。
首份利得稅報稅表可獲 3 個月期限(之後年度一般是 1 個月,經稅務代表可申請延期)。這 3 個月不是假期,而是用來做審計的。
這段期間可以長於 12 個月(最長 18 個月)。所有銀行月結單、收據、發票、合約都要齊全。
有限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經香港執業會計師(CPA)審計,這是《公司條例》要求,不是稅務局要求。零收入亦要做。
報稅表、經審核財務報表、利得稅計算表三份一併提交。只交報稅表會被視為未完成。
提示都是盡快處理。最差的做法是逃避——會收到罰款信,再不理會,會收到法院告票。
順帶回答一條最多人問的:「我的公司零收入,要不要報?」 要。收到報稅表就要交,而且營業額是 0 的有限公司仍然要做審計。「沒有生意所以不理會」是我們見過最貴的一個誤會。

| 時間點 | 事項 | 負責機構 | 逾期後果 |
|---|---|---|---|
| 成立即時 | 備存法定登記冊、SCR | 公司註冊處 | 持續違反每日罰 $700;虛假陳述最高 $300,000 及監禁 2 年 |
| 請人後 60 日 | 強積金登記 | 積金局 | 最高罰款 $350,000 及監禁 3 年 |
| 請人即時 | 僱員補償保險 | 勞工處 | 法定強制,無保險而發生工傷後果極嚴重 |
| 成立周年日 + 42 日 | 周年申報表 NAR1 | 公司註冊處 | $105 → 最高 $3,480,無酌情豁免 |
| BR 到期日 | 商業登記證續期 | 稅務局 | 可被罰款及檢控 |
| 每年 4 月 | 僱主報稅表 BIR56A(如有僱員) | 稅務局 | 罰款及補交 |
| 約成立後 18 個月 | 首份利得稅報稅表 + 審計 | 稅務局 | 估計評稅、罰款、最高可達少徵稅款三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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