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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書】法例點解一定要有?自己做得唔得?一文講清職責同資格

每間香港有限公司都必須有公司秘書——但佢唔係「打字嗰個」。呢篇講清法定要求、唯一董事點解唔可以兼任、以及揀外聘服務時必須查嘅一件事。
墨綠會議室一點透視,長枱盡頭只得一張櫈,置中襯線大字「唯一董事唔做得」,上方寫「香港公司秘書」,下方寫「一人公司最易中呢個雷」
快速答案
  • 《公司條例》(第 622 章)規定,每間香港註冊嘅公司都必須委任公司秘書——冇得慳。
  • 公司秘書如屬自然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須喺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 唯一董事唔可以兼任該公司嘅公司秘書(第 475(2) 條)。呢個係一人公司最常踩到嘅雷。
  • 公司秘書嘅委任或停任,須喺 15 日內以表格 ND2A 通知公司註冊處;詳情更改則用 ND2B
  • 如果對方係以提供公司秘書服務作為業務,佢必須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無牌經營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6 個月。
  • 公司秘書亦係開銀行戶口嘅第一關——成立公司時佢有冇備妥全套文件,直接影響你之後開唔開到戶。

公司秘書唔係「秘書」

中文譯名害咗好多人。呢個崗位嘅英文係 Company Secretary,係公司管治架構入面嘅一個法定職位,同一般行政助理完全兩回事。佢唔幫你訂機票、唔幫你出糧,佢負責嘅係:令你間公司喺法律上一直存在得合規

具體啲講,公司秘書係公司同公司註冊處之間嘅正式橋樑。政府要嘅嘢由佢交,公司架構有變由佢申報,法定紀錄由佢保管。做得唔好,後果唔係「唔方便」,而係公司同每一名董事都可能被檢控。

法例到底寫咗啲咩

項目 規定 出處
是否必須 每間公司須有公司秘書 《公司條例》第 474 條
自然人資格 須通常居於香港 公司註冊處常見問題
法人團體資格 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公司註冊處常見問題
唯一董事 唔可以兼任該公司嘅公司秘書 第 475(2) 條
唯一董事+法人秘書 公司秘書唔可以係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嘅法人團體 第 475(3) 條
委任/停任申報 15 日內交表格 ND2A 公司註冊處
詳情更改申報 15 日內交表格 ND2B 公司註冊處
公司秘書:法定要求一覽

第 475(2)、(3) 條合埋睇,係封死咗一條路:你一個人開公司,唔可以自己做董事又自己做秘書,亦唔可以搵一間「淨係得你一個做董事」嘅公司嚟做秘書。呢個係刻意設計嘅制衡。

公司秘書實際做啲咩?

  • 每年交周年申報表(NAR1)——限期係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遲一日費用由 HK$105 跳到 HK$870。呢個係公司秘書最常見亦最易出事嘅職責。
  • 維持法定登記冊——董事登記冊、公司秘書登記冊、成員(股東)登記冊、押記登記冊,以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SCR 必須存放喺註冊辦事處或指定地點,隨時備執法人員查閱。
  • 申報公司資料變更——換董事、換秘書、換註冊地址、改公司名、股份轉讓,各有指明表格同法定限期(多數 15 日內)。
  • 擬備會議文件同決議——股東周年大會通知、董事會決議、書面決議紀錄。一人公司都要有書面決議,唔係「自己知就得」。
  • 保管公司印章同法定文件——註冊證書、章程細則、歷年申報表。
  • 提示合規死線——BR 續期、審計、報稅、周年申報表。真正有價值嘅公司秘書,係喺你未忘記之前提你。
銅製公司鋼印壓喺一份摺起嘅文件上
公司秘書保管嘅係公司嘅法定身分,唔係雜務。

年檢三件事,全部由公司秘書跟

每年「年檢」其實係三件唔同嘅事,好多老闆以為係一份文件:

  • 周年申報表(NAR1)——交去公司註冊處,限期係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
  • 公司秘書服務續約——如果你外聘,呢個係年度服務期。
  • 商業登記證(BR)續期——交去稅局商業登記署。

再講一次:呢三樣同報稅係完全兩回事。年檢交去公司註冊處同商業登記署,報稅交去稅局。做齊年檢唔代表報咗稅。

自己做,得唔得?

法律上,只要你符合資格(通常居於香港,而且唔係公司嘅唯一董事),你係可以自己做,或者搵一位香港居民朋友做。呢個唔違法。

但實務上要問自己三條問題:

  • 你記唔記得住所有死線?周年申報表、BR 續期、報稅表——每個限期唔同、罰則唔同、交去唔同部門。錯過一個,罰款同檢控風險由公司同董事一齊承擔。
  • 你識唔識揀啱表格?換董事用 ND2A、改董事資料用 ND2B、改地址用 NR1、股份轉讓要處理轉讓文書同印花稅。揀錯表格=當你冇交過。
  • 如果你搵朋友幫手,佢知唔知自己承擔緊咩?公司秘書係法定職位,違例時佢同你一齊係「責任人」。呢個人情,唔輕。

我哋見過最多嘅個案,係第一年自己做,第二年忘記咗周年日,第三年先發現欠咗兩份申報表要一次過補。慳嗰筆服務費,最後多數用嚟交逾期登記費。

揀錯公司秘書,實際會出咩事

  • 法定登記冊填錯。我哋接手過嘅個案入面,見過秘書公司將股份數目填錯——例如本來應該係一定數量,變咗「得一股」。呢啲錯要改,就要再交表、再解釋。
  • 商業登記證業務性質亂寫。成立公司時冇問清楚,貪心咁寫一大堆業務。到你去開銀行戶口,銀行對唔上你實際做緊咩,就即刻卡住。
  • 開戶文件唔齊。銀行開戶要嘅「公司資料」呢一類,本身就係成立公司時公司秘書應該備妥交畀你嘅。缺一份,開戶就要重新搵。
  • 死線冇人提。NAR1 遲一日,登記費由 HK$105 跳到 HK$870。呢筆錢處長冇酌情權豁免。

外聘嘅話,一定要查呢一樣

如果對方係以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嘅方式提供公司秘書服務,佢必須向公司註冊處轄下嘅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申領TCSP 牌照。呢個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615 章)下嘅發牌制度,2018 年 3 月 1 日開始實施。

無牌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6 個月

換句話講:一個持牌嘅服務提供者,係受監管、要做客戶盡職審查、要備存紀錄嘅。你可以喺註冊辦事處嘅公開名冊查證牌照號碼。開口問牌照號碼,係最基本嘅一步——正經嘅服務商唔會介意,唔肯講嗰啲你就要諗吓。

比較項目 自己/朋友做 持牌服務提供者
成本 表面上零 年費
死線提醒 靠自己記 系統跟進
表格同程序 要自己研究 日常處理
法定登記冊同 SCR 要自己備存 代為維持
出事嘅責任 公司+董事+該名秘書 服務商受發牌制度監管,有專業責任
公司資料變更 要自己揀表格、計限期 代辦
自己做 vs 外聘持牌服務
兩對手喺檯面交接一個文件箱
交接最易甩漏嘅唔係表格,係法定登記冊同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換公司秘書,程序係點?

確認新秘書符合資格

自然人須通常居於香港;法人團體須喺香港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如果公司只得一名董事,再確認唔會撞到第 475(2)、(3) 條。

通過董事決議

以董事會決議(或書面決議)批准現任秘書停任及新秘書委任,並留低書面紀錄。

15 日內交 ND2A

同一份表格可以同時申報停任同委任。逾期申報本身就係違例。

交接法定文件

註冊證書、章程細則、全套法定登記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歷年申報表、公司印章。呢一步最易甩漏,要逐項點收。

處理註冊地址

如果原本用緊舊服務商嘅地址做註冊辦事處,記得同步以表格 NR1 申報更改,否則政府信件會繼續寄去舊地址。

核對下一個死線

確認周年申報表限期、BR 到期日、報稅表狀態,避免喺交接期間漏咗。

常見問題 FAQ

Q. 公司秘書一定要係香港人嗎?

如果公司秘書由自然人出任,佢須通常居於香港。如果由法人團體出任,則須喺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至於董事,非香港居民係可以出任嘅——呢兩者要求唔同,好易混淆。

Q. 我一個人開公司,可唔可以自己兼任公司秘書?

唔可以。《公司條例》第 475(2) 條明確禁止唯一董事兼任公司秘書。此外,第 475(3) 條規定,只有一名董事嘅私人公司,其公司秘書亦唔可以係一個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嘅法人團體。所以一人公司必須另外委任公司秘書。

Q. 公司秘書同註冊地址係咪同一件事?

唔係。公司秘書係一個法定職位,註冊辦事處係一個法定地址,兩者分開規管。實務上好多服務商將兩者一齊提供,但你可以只用其中一項。

Q. 換公司秘書要幾耐?

程序本身好快——通過決議後 15 日內交表格 ND2A 就完成申報。真正花時間嘅係文件交接:法定登記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歷年申報表要逐項點清楚,尤其如果舊服務商唔配合。

Q. 公司秘書做錯嘢,責任喺邊個?

違反《公司條例》嘅申報責任時,公司本身同每一名「責任人」都可能被檢控,而責任人一般包括董事同公司秘書。即係話,就算你外聘咗,董事都唔會因此完全免責——所以揀一個受發牌制度監管、有專業責任嘅服務商好緊要。

Q. 點樣查一間公司秘書服務商有冇 TCSP 牌照?

公司註冊處轄下設有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備有持牌人名冊可供查閱。最直接嘅做法係向對方索取牌照號碼再核對。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6 個月。
資料來源
本文按 2026 年 7 月公司註冊處公開資料整理,只作一般參考,唔構成法律意見。法定要求以《公司條例》(第 622 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615 章)及註冊處最新公告為準,個別情況請聯絡 CatcherBiz 專業團隊。

CatcherBiz 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TC000218)。公司秘書及虛擬辦公室服務包括周年申報表、法定登記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註冊地址同全年死線提醒——換過嚟亦由我哋處理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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