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程(CatcherBiz 商務顧問) · 香港公司成立及公司秘書顧問 · TCSP 牌照 TC000218
最後更新:2026 年 9 月 11 日
每間香港有限公司都必須有公司秘書——但他不是「打字那位」。本文講清法定要求、唯一董事為什麼不可以兼任,以及選外聘服務時必須查的一件事。
快速答案
- 《公司條例》(第 622 章)規定,每間香港註冊的公司都必須委任公司秘書——沒有得省。
- 公司秘書如屬自然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 唯一董事不可以兼任該公司的公司秘書(第 475(2) 條)。這是一人公司最常踩到的雷。
- 公司秘書的委任或停任,須在 15 日內以表格 ND2A 通知公司註冊處;詳情更改則用 ND2B。
- 如果對方是以提供公司秘書服務作為業務,他必須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無牌經營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6 個月。
- 公司秘書亦是開銀行戶口的第一關——成立公司時他有沒有備妥全套文件,直接影響你之後開不開得到戶。
公司秘書不是「秘書」
中文譯名害了很多人。這個崗位的英文是 Company Secretary,是公司管治架構裡面的一個法定職位,與一般行政助理完全是兩回事。他不幫你訂機票、不幫你出糧,他負責的是:令你的公司在法律上一直存在得合規。
具體一點說,公司秘書是公司與公司註冊處之間的正式橋樑。政府要的文件由他提交,公司架構有變由他申報,法定紀錄由他保管。做得不好,後果不是「不方便」,而是公司和每一名董事都可能被檢控。
法例到底寫了什麼
| 項目 |
規定 |
出處 |
| 是否必須 |
每間公司須有公司秘書 |
《公司條例》第 474 條 |
| 自然人資格 |
須通常居於香港 |
公司註冊處常見問題 |
| 法人團體資格 |
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
公司註冊處常見問題 |
| 唯一董事 |
不可以兼任該公司的公司秘書 |
第 475(2) 條 |
| 唯一董事+法人秘書 |
公司秘書不可以是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的法人團體 |
第 475(3) 條 |
| 委任/停任申報 |
15 日內交表格 ND2A |
公司註冊處 |
| 詳情更改申報 |
15 日內交表格 ND2B |
公司註冊處 |
公司秘書:法定要求一覽
第 475(2)、(3) 條合起來看,是封死了一條路:你一個人開公司,不可以自己做董事又自己做秘書,亦不可以找一間「只有你一個做董事」的公司來做秘書。這是刻意設計的制衡。
公司秘書實際做什麼?
- 每年交周年申報表(NAR1)——限期是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遲一日費用由 HK$105 跳到 HK$870。這是公司秘書最常見亦最易出事的職責。
- 維持法定登記冊——董事登記冊、公司秘書登記冊、成員(股東)登記冊、押記登記冊,以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SCR 必須存放在註冊辦事處或指定地點,隨時備執法人員查閱。
- 申報公司資料變更——換董事、換秘書、換註冊地址、改公司名、股份轉讓,各有指明表格和法定限期(多數 15 日內)。
- 擬備會議文件和決議——股東周年大會通知、董事會決議、書面決議紀錄。一人公司都要有書面決議,不是「自己知道就可以」。
- 保管公司印章和法定文件——註冊證書、章程細則、歷年申報表。
- 提示合規死線——BR 續期、審計、報稅、周年申報表。真正有價值的公司秘書,是在你未忘記之前提醒你。
公司秘書保管的是公司的法定身分,不是雜務。
年檢三件事,全部由公司秘書跟進
每年「年檢」其實是三件不同的事,很多老闆以為是一份文件:
- 周年申報表(NAR1)——交去公司註冊處,限期是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
- 公司秘書服務續約——如果你外聘,這是年度服務期。
- 商業登記證(BR)續期——交去稅局商業登記署。
再講一次:這三樣與報稅是完全兩回事。年檢交去公司註冊處和商業登記署,報稅交去稅局。做齊年檢不代表報了稅。
自己做,可以嗎?
法律上,只要你符合資格(通常居於香港,而且不是公司的唯一董事),你是可以自己做,或找一位香港居民朋友做。這不違法。
但實務上要問自己三條問題:
- 你記不記得住所有死線?周年申報表、BR 續期、報稅表——每個限期不同、罰則不同、交去不同部門。錯過一個,罰款和檢控風險由公司與董事一起承擔。
- 你懂不懂選對表格?換董事用 ND2A、改董事資料用 ND2B、改地址用 NR1、股份轉讓要處理轉讓文書和印花稅。選錯表格=當你沒有交過。
- 如果你找朋友幫忙,他知不知道自己在承擔什麼?公司秘書是法定職位,違例時他與你一起是「責任人」。這個人情,不輕。
我們見得最多的個案,是第一年自己做,第二年忘記了周年日,第三年才發現欠了兩份申報表要一次過補交。省下那筆服務費,最後多數用來交逾期登記費。
選錯公司秘書,實際會出什麼事
- 法定登記冊填錯。我們接手過的個案裡面,見過秘書公司將股份數目填錯——例如本來應該是一定數量,變成「只有一股」。這些錯誤要改,就要再交表、再解釋。
- 商業登記證業務性質亂寫。成立公司時沒有問清楚,貪心地寫一大堆業務。到你去開銀行戶口,銀行對不上你實際在做什麼,就立即卡住。
- 開戶文件不齊。銀行開戶要的「公司資料」這一類,本身就是成立公司時公司秘書應該備妥交給你的。缺一份,開戶就要重新來過。
- 死線沒有人提醒。NAR1 遲一日,登記費由 HK$105 跳到 HK$870。這筆錢處長沒有酌情權豁免。
外聘的話,一定要查這一樣
如果對方是以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的方式提供公司秘書服務,他必須向公司註冊處轄下的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申領TCSP 牌照。這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615 章)下的發牌制度,2018 年 3 月 1 日開始實施。
無牌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6 個月。
換句話說:一個持牌的服務提供者,是受監管、要做客戶盡職審查、要備存紀錄的。你可以在註冊辦事處的公開名冊查證牌照號碼。開口問牌照號碼,是最基本的一步——正經的服務商不會介意,不肯說的那些你就要想一想。
| 比較項目 |
自己/朋友做 |
持牌服務提供者 |
| 成本 |
表面上零 |
年費 |
| 死線提醒 |
靠自己記住 |
系統跟進 |
| 表格和程序 |
要自己研究 |
日常處理 |
| 法定登記冊和 SCR |
要自己備存 |
代為維持 |
| 出事的責任 |
公司+董事+該名秘書 |
服務商受發牌制度監管,有專業責任 |
| 公司資料變更 |
要自己選表格、計限期 |
代辦 |
自己做 vs 外聘持牌服務
交接最易出漏子的不是表格,而是法定登記冊和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換公司秘書,程序是怎樣的?
確認新秘書符合資格
自然人須通常居於香港;法人團體須在香港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再確認不會撞到第 475(2)、(3) 條。
通過董事決議
以董事會決議(或書面決議)批准現任秘書停任及新秘書委任,並留下書面紀錄。
15 日內交 ND2A
同一份表格可以同時申報停任和委任。逾期申報本身就是違例。
交接法定文件
註冊證書、章程細則、全套法定登記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歷年申報表、公司印章。這一步最易出漏子,要逐項點收。
處理註冊地址
如果原本用舊服務商的地址做註冊辦事處,記得同步以表格 NR1 申報更改,否則政府信件會繼續寄去舊地址。
核對下一個死線
確認周年申報表限期、BR 到期日、報稅表狀態,避免在交接期間漏掉。
常見問題 FAQ
Q. 公司秘書一定要是香港人嗎?
如果公司秘書由自然人出任,他須通常居於香港。如果由法人團體出任,則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至於董事,非香港居民是可以出任的——這兩者要求不同,很容易混淆。
Q. 我一個人開公司,可不可以自己兼任公司秘書?
不可以。《公司條例》第 475(2) 條明確禁止唯一董事兼任公司秘書。此外,第 475(3) 條規定,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其公司秘書亦不可以是一個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的法人團體。所以一人公司必須另外委任公司秘書。
Q. 公司秘書與註冊地址是不是同一件事?
不是。公司秘書是一個法定職位,註冊辦事處是一個法定地址,兩者分開規管。實務上很多服務商將兩者一起提供,但你可以只用其中一項。
Q. 換公司秘書要多久?
程序本身很快——通過決議後 15 日內交表格 ND2A 就完成申報。真正花時間的是文件交接:法定登記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歷年申報表要逐項點清楚,尤其如果舊服務商不配合。
Q. 公司秘書做錯事,責任在誰?
違反《公司條例》的申報責任時,公司本身和每一名「責任人」都可能被檢控,而責任人一般包括董事和公司秘書。即是說,就算你外聘了,董事都不會因此完全免責——所以選一個受發牌制度監管、有專業責任的服務商很要緊。
Q. 怎樣查一間公司秘書服務商有沒有 TCSP 牌照?
公司註冊處轄下設有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備有持牌人名冊可供查閱。最直接的做法是向對方索取牌照號碼再核對。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6 個月。
本文按 2026 年 7 月公司註冊處公開資料整理,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法定要求以《公司條例》(第 622 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615 章)及註冊處最新公告為準,個別情況請聯絡 CatcherBiz 專業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