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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請人】強積金、勞保、報稅:一個做漏就係刑事罪行

請一個全職同事,你即刻背上三重法定責任:強積金、勞工保險、僱主報稅。拖欠強積金供款係刑事罪行,最高罰款 HK$450,000 兼監禁 4 年;冇買勞保同樣係刑事罪行。呢篇講清六十日限期、5% 供款上下限、同埋出現金畀散工會令你自己孭稅。
純白背景俯拍三個空白糧單信封,中央深藍巨型字「$450,000」,上方寫「老闆請第一個員工」,左下紅色橫條寫「拖欠強積金係刑事罪行」
快速答案
  • 請一個全職同事,你即刻要處理三樣法定責任:強積金勞工保險僱主報稅。三樣都有刑事罰則。
  • 年滿 18 至 64 歲、連續受僱 60 日或以上嘅全職及兼職僱員,僱主須安排參加強積金計劃;登記須喺僱員首 60 日服務期內完成。
  • 供款率:僱主 5%、僱員 5%。有關入息下限每月 $7,100上限每月 $30,000
  • ⚠️ 收入低過下限:僱員唔使供,但僱主仍然要供 5%。呢個係最多人搞錯嘅位。
  • 拖欠供款係刑事罪行——除咗被徵收欠款 5% 作為附加費,最高可被罰款 HK$450,000 及監禁 4 年
  • 冇買勞工保險同樣係刑事罪行。 呢個唔係「買咗好啲」,係法例要求。
  • 🔑 散工唔想報稅嘅話:嗰筆錢你扣唔到做支出。即係佢唔交嘅稅,變成由你嘅公司孭。

三樣嘢,一個都唔可以漏

好多老闆請第一個人嗰陣,只諗住「出幾多糧」。實際上僱傭關係一成立,法例就掛咗三條責任落你身上,而且三條都獨立、三條都有刑責。

法定要求 限期 唔做嘅後果
強積金 為合資格僱員登記並每月供款 60 日服務期內登記 刑事罪行;欠款加 5% 附加費,最高罰款 $450,000 及監禁 4 年
勞工保險 為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 受僱期間須持續有效 刑事罪行
僱主報稅 提交僱主報稅表(IR56 系列) 按稅務局通知期限 可被檢控,罰款 $10,000
請一個人,你要處理咩

留意第三行。《稅務條例》第 80(1) 條訂明,任何人作為僱主,無合理辯解而不遵照第 52(2) 及 (4) 至 (7) 條嘅規定,可被判處罰款 $10,000,而法庭可命令被定罪嘅人喺指明時間內將未辦妥嘅事項辦妥。

兩位同事喺木枱兩邊傾緊嘢
僱傭關係一成立,三條法定責任即刻掛落你身上

強積金:邊個要供、供幾多

邊個要參加

  • 年滿 18 歲至未滿 65 歲
  • 連續受僱 60 日或以上(全職及兼職都計)
  • 僱主須喺僱員首 60 日服務期內完成登記
  • ⚠️ 「連續受僱 60 日」係一個容易被誤解嘅門檻——唔係「做夠 60 日先開始計」,係一達到就要追溯處理。臨界個案建議問清楚

供幾多

僱員每月有關入息 僱員供款 僱主供款
少於 $7,100 不需供款 5%(照供)
$7,100 至 $30,000 5% 5%
超過 $30,000 5%,但以 $30,000 為上限(即 $1,500) 同上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

僱員收入低過下限唔使供,唔代表你唔使供。呢一格漏咗,就係欠供款。

另外要知:拖欠供款會被徵收欠款 5% 作為附加費,而且積金局會公開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呢個紀錄係公開嘅,將來投標、申請牌照、甚至銀行盡職審查都可能被人查到。

勞工保險:唔係「買咗穩陣啲」

呢一點要講白:冇為僱員投購勞工保險係刑事罪行,唔係行政疏忽。

而且風險唔對稱得好誇張。一單工傷嘅賠償金額,可以係保費嘅幾百倍。冇保險嘅話,全數由公司同東主承擔。

行業風險高嘅(工程、裝修、飲食、物流、美容),保費自然貴啲——但呢個正正係反映真實風險。因為保費貴而唔買,等於用最大嘅風險去慳最細嘅錢。

呢度亦帶出一個更根本嘅問題:如果你嘅行業有實質人身風險,你更加應該用有限公司經營。 無限公司東主承擔無限責任——賠償賠唔完,係跟一世嘅。有限公司嘅責任同你個人分開,就算最壞情況要清盤,受傷嘅僱員仍然可以循僱員補償基金嘅機制尋求賠償。

第一次請人,唔知強積金、勞保、報稅點行?CatcherBiz 嘅會計報稅服務可以幫你由開強積金戶口、安排勞保到每年僱主報稅一併處理——唔使自己記邊樣幾時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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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地上嘅白色安全帽同工作手套
一單工傷嘅賠償,可以係全年保費嘅幾百倍

出糧:現金、支票定過數?

答案好明顯——銀行過數。理由唔止方便:

  • 會計同報稅時每一筆都對得返,唔使年尾先翻查
  • 同員工出現金錢糾紛時有紀錄可依
  • 銀行見到公司戶口有規律嘅出糧紀錄,係公司正常經營嘅正面證據

但實務上,有啲行業(例如工程、裝修)真係難免要出現金畀散工。呢個情況下:

  • 每個月要有總匯紀錄——邊個、幾多錢、咩日期。
  • 最好出糧單畀對方。 勞工法例本身亦有相關建議。
  • 保存好單據。 冇紀錄嘅話,一來影響你報稅(年尾根本唔記得出咗幾多),二來有糾紛時你完全冇嘢企。

最實際嗰一條:散工話「我唔想報稅」

呢個係做開工程、裝修、活動、飲食嘅老闆最常撞到嘅情況——對方要求出現金,唔想留紀錄。

你要知道呢件事嘅實際結構:

一筆錢由 A 付去 B,稅局總之要喺當中收稅。 問題只係——收公司嘅稅,定係收嗰個人嘅薪俸稅。

如果對方唔申報、你亦冇正式紀錄,咁呢筆錢唔可以作為公司支出扣減

計一計就好清楚:你出咗 $200,000 畀散工。有正式紀錄嘅話,呢 $200,000 係支出,可以扣減。冇紀錄嘅話,呢 $200,000 變成你嘅應評稅利潤,按有限公司首 200 萬 8.25% 計,你要多交約 $16,500 稅

對方唔想交嘅稅,唔會消失。佢只係轉移咗去你度。

所以「出現金畀佢,大家慳返」呢個諗法係錯嘅——慳嘅係佢,蝕嘅係你。 傾價錢嗰陣,呢一點應該一開始就講清楚。

一隻手隔住木檯遞一個素色信封
對方唔想交嘅稅唔會消失,只係轉移咗去你度

老闆自己點攞錢?

你係股東兼老闆,公司賺咗錢,你自己點拎出嚟用?兩個常見方法:

出糧畀自己 董事袍金(Director's Fee)
公司角度 可作薪金支出扣減 可作支出扣減
個人角度 薪俸稅 薪俸稅
要唔要供強積金/買勞保 (如構成僱傭關係) 視乎安排
附帶好處 有固定收入證明,對申請信用卡、按揭有幫助 安排較彈性
老闆攞錢:兩種方式

兩種方式最終都計入你嘅薪俸稅。實務上好多老闆會用出糧方式,因為除咗公司可以扣減支出,個人嗰邊仲有免稅額同各項扣除可以用——喺免稅額範圍內,實際薪俸稅可以好低甚至係零。

⚠️ 但點樣安排最有利,要按你嘅整體收入、公司利潤水平同家庭狀況計。呢個唔應該靠估,值得搵專業意見計一計。

僱主報稅要交邊啲表、幾時交,報稅系列第三集。

一年之內要做嘅事

入職前:買勞工保險

保單要喺僱員開始工作前生效。呢個唔可以「遲啲先搞」——出事嗰日冇保單就係冇。

入職後 60 日內:安排參加強積金

為僱員登記加入強積金計劃。如果公司未有強積金計劃,要先揀受託人開戶。留意係「首 60 日服務期內」完成,唔係第 60 日先開始搞。

每月:按時供款

僱主 5% + 僱員 5%,按有關入息計算並留意上下限。逾期會被徵收 5% 附加費,並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新僱員入職:通知稅務局

僱主須就新聘僱員向稅務局作出申報(IR56E)。呢一步好多小公司唔知要做。

每年稅季:提交僱主報稅表

按稅務局發出嘅通知,提交 IR56B 等表格申報僱員薪酬。無合理辯解而唔遵從,可被判罰款 $10,000。

僱員離職/離港:另有申報

僱員停止受僱(IR56F)或離開香港(IR56G)都有獨立申報責任同時限。離港個案尤其要留意——僱主可能有責任暫扣款項。

常見問題 FAQ

Q. 請兼職、散工要唔要供強積金?

要睇受僱情況。年滿 18 至 64 歲、連續受僱 60 日或以上嘅僱員,不論全職兼職都須參加強積金計劃。臨時僱員(例如建造業及飲食業嘅散工)另有安排,可考慮行業計劃。個別情況建議向積金局或專業人士確認。

Q. 員工人工低過 $7,100,係咪兩邊都唔使供?

唔係。僱員唔使供款,但僱主仍然要供 5%。呢個係最常見嘅漏供原因之一。

Q. 遲咗幾日先供款,有咩後果?

拖欠供款會被徵收欠款 5% 作為附加費。持續拖欠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 HK$450,000 及監禁 4 年。積金局亦會公開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

Q. 我請人係口頭協議,冇簽合約,係咪就唔算僱傭關係?

唔係。僱傭關係嘅認定睇實質而唔係形式——工作安排、指示程度、報酬方式、工具由邊個提供等等都係考慮因素。冇書面合約唔會令法定責任消失,反而令你喺爭議時處於下風。

Q. 散工堅持要現金而且唔報稅,我可以點?

你可以照出現金,但要保存完整紀錄(金額、日期、收款人)並盡量出糧單。如果完全冇紀錄,呢筆錢喺報稅時扣唔到,等於由你嘅公司承擔嗰部分稅款。呢個成本應該喺傾價錢時計入去。

Q. 老闆自己一個人做,冇請人,係咪唔使理呢啲?

強積金方面,自僱人士(例如無限公司東主)本身亦有供款責任。勞工保險方面,冇僱員就冇僱員補償保險嘅要求,但你自己嘅人身風險亦冇保障。有限公司老闆如果有出糧畀自己,一般會構成僱傭關係,責任照計。
資料來源
本文按 2026 年 8 月積金局、稅務局及香港政府一站通公開資料整理,只作一般參考,唔構成法律、會計或稅務意見。供款上下限、罰則及申報要求或會調整,以積金局、勞工處及稅務局最新公佈為準。僱傭關係嘅認定、臨時僱員安排及個別稅務安排均視乎具體事實,建議就你嘅情況取得專業意見。

第一次請人,最怕唔知自己漏咗邊樣。CatcherBiz 嘅會計報稅服務由開強積金戶口、安排勞保到每年僱主報稅一次過跟——出事先補救,成本高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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