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後,許多創業者誤以為完成註冊、報稅程序後便可安心經營。然而,在公司實際營運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往往是對股東身份與公司控制權的保障。若缺乏對公司秘書制度、內部文件管理及申報流程的認識,極有可能發生「股份被轉讓而不自知」、「公司被奪」等高風險情況。
影片開首提及一宗真實事件:創業者 A 君與拍檔共同成立公司,但由對方處理所有註冊與秘書事務。數年後 A 君希望處理股份出售時,才驚覺自己在註冊處記錄中已不具股東身份。
深入查核後發現,早於幾年前,其股份已被對方透過公司秘書協助「轉讓」至其他人名下,過程中未經其同意或知情。
📌 重點提醒:政府部門只認申報文件,不理口頭承諾。若未有法定紀錄,即使曾投入資金,亦無法證明擁有權。
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有限公司必須持續擁有公司秘書。一旦原秘書辭任,而未即時委任新秘書,公司將喪失進行一切法定文件變更、遞交及報稅等能力。
影片指出,此種狀況被稱為「孤兒公司」,極易被不法人士申請接管,甚至篡改董事及股東資料。
📌 建議:應定期與公司秘書聯絡,確保其服務狀態正常,並保留所有委任/辭任通知文件副本。
不少創業者誤以為只要持有公司註冊證書(CI)與商業登記證(BR),便已足夠證明其股東身份,事實上並非如此。
以下為影片中建議必須備存之重要文件:
📌 此類文件一般由公司秘書保管,惟創業者應主動索取副本並妥善保存。
周年申報表(NAR1)為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定文件,每年均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其內容包括董事、股東、公司秘書資料及股份分配狀況。
影片指出,如未如期提交或申報錯誤,註冊處系統將不會反映真實擁有權,導致於法律層面無從證明股權。
📌 重要提示:如遇公司股權爭議,法院將以註冊處紀錄為準。
影片提醒,專業的公司秘書應每年至少提供以下文件予客戶查核與存檔:
文件名稱 |
說明 |
公司註冊證書(CI) |
成立公司後由註冊處發出,證明公司法定存在 |
商業登記證(BR) |
由稅務局發出,每年更新一次 |
周年申報表(NAR1) |
顯示公司現任董事、秘書與股東資料 |
股東名冊 |
清楚列明所有股東姓名與持股比例 |
股份證書 |
正式憑證,證明持有人擁有相應股份 |
股份轉讓記錄表格 |
任何股份異動均應使用法定表格處理,並妥善保存副本 |
董事/秘書委任及辭任表 |
如 ND2A/ND4,反映董事/秘書人事變動 |
📌 由於註冊處已接納文件並更新系統,原股東即使發現,亦難以迅速追回擁有權,法律處理成本高昂。
📲 WhatsApp 查詢:93165371
🖥 CatcherBiz 服務總覽:https://www.catcherbiz.com.hk
🎬 YouTube 頻道:@CatcherBiz
📱 Instagram 專頁:@ching.consul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