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程與審計師、稅務師整理出的六類高危人士,附一分鐘自我快測。
每年四月初,稅務局會一次過發出大批利得稅報稅表和個別人士報稅表。這是例行動作,但同時代表——你今年填了什麼,會與你過往幾年填過的內容放在一起看。
稅局不會隨機抽人。他們有一套判斷邏輯,而以下六類,是實務上最常被挑出來的。
最典型的情況:獨資東主找了一個來歷不明的會計文員做帳,最後交上去的數字與實際營業額差很遠。
我們接過一宗求助——東主營業額實際有幾百萬,但交去稅局那份帳目變成一百幾十萬。
問題在兩處:
很多人以為收現金=沒有紀錄=可以隨便填。這是最貴的誤會。
稅務局真正要查的時候,是會做實地審核的——包括到你店舖實地觀察,甚至以顧客身分了解營運情況。當他大致估算到你的客量和單價,再對照你那張稅表填的數字,差距太大就會追下去。
收現金不是「查不到」,只是「未查到」。
這一類值得講深入一點,因為很多人在做而不知道有問題。
第一層問題:銀行本身不准。 個人戶口是給你私人用的,作商業用途違反銀行條款。
第二層問題才是致命的。 在打擊洗錢的框架下,銀行發現懷疑情況時有法定責任向聯合財富情報組(JFIU)作可疑交易報告。這是一個由警務處與海關聯合運作的單位,專責接收和分析這類報告。
換句話說:你以為只是「方便一點收錢」,實際上你觸發了一條由銀行通向執法部門、再通向稅局的路徑。而且你自己完全不會收到通知。
正路做法很簡單:業務收付一律走公司戶口。開戶比用私人戶口麻煩,但這個麻煩是一次性的。
覺得自己中了其中一兩類?CatcherBiz 的查稅服務可以先為你評估風險在哪裡——趁未收到信之前處理,與收到信之後才處理,代價差很遠。
這不是說買樓有問題,而是資金來源與你申報過的收入對不對得上。
如果你那張稅表顯示的收入,客觀上負擔不起你買的那個單位,稅局就會有理由問一句:錢從哪裡來?
所以這一類其實很容易處理——只要你的收入一直有如實申報,買樓是值得高興的事,不用擔心。 會擔心的,通常是因為之前沒有報足。
舉個誇張但真實的例子:一間醫務所的公司帳目,經常出現名牌手袋、貴價手錶。或者一張明明是自己的保單,金額出現在公司開支。
稅務局的原則很簡單直接——所有為賺取應課稅利潤而付出的開支,才可以扣除。 不是「你付了錢」就算。
這個問題我們收過很多次:「程程,如果我公司的娛樂、餐飲單據不超過整份帳目 25%(或 30%),是不是就沒事?」
香港沒有這個百分比。 一個都沒有。
香港的判斷標準不是比例,而是——你的公司在做什麼生意,而這筆開支對賺取那盤生意的利潤而言合不合理。
同一筆餐飲開支,在一間要經常見客的顧問公司可能完全合理;在一間只做網上代發貨的公司就很難解釋。沒有一個百分比幫得到你。
這一類最容易被忽略,但邏輯很直接:
如果你一直準時交表、稅局問什麼你都回覆得清清楚楚,你就是一個「不用他費心」的納稅人。相反,他翻查紀錄見到你年年遲交、封封信石沉大海——自然會想:這個人是不是有事隱瞞?
而且遲交本身在罰款政策裡面就是一項加重因素。稅務局明文將「連續數年多番並屢次作出逃稅行為(例如持續欠交報稅表,以及在估計評稅發出後填報不正確的報稅表)」列為加重情節。
以下有兩項或以上命中,就建議找專業人士看一看:
| 檢查項目 | 命中 |
|---|---|
| 從來沒有認真看過自己公司的審計報告,亦不清楚裡面寫什麼 | ☐ |
| 帳目有與業務對不上的大額開支 | ☐ |
| 公司連續幾年有營業,但交的稅極少 | ☐ |
| 紀錄不齊,提供不到過去 7 年的完整資料 | ☐ |
| 用個人戶口處理公司收入或開支 | ☐ |
| 近年買了物業,但申報收入明顯負擔不到 | ☐ |
| 經常遲交稅表,或收過稅局信但沒有回覆 | ☐ |
這一點很多人做錯,而且是最貴的那個錯。
收到稅局查詢信之後,很多人第一反應是立即自己寫一封信解釋,或打電話給稅務主任「講清楚」。但你第一次的回覆,會決定整件事怎樣定性。
為什麼定性這麼要緊?看回稅務局自己的罰款政策:
| 違例性質 | 完全自願披露 | 受質疑後迅速披露 | 不完全/延遲披露 | 拒絕披露 |
|---|---|---|---|---|
| 組別(a) 蓄意漠視法例、故意隱瞞 | 15% | 75% | 140% | 210% |
| 組別(b) 魯莽漏報 | 10% | 50% | 110% | 150% |
| 組別(c) 未作合理謹慎 | 5% | 35% | 60% | 100% |
同一筆少徵稅款,被歸入組別(a) 拒絕披露是 210%;歸入組別(c) 完全自願披露是 5%。相差 42 倍。
而你怎樣回應第一封信,很大程度影響你落在哪一格。
查詢信、補發報稅表、估計評稅通知書、第 82A 條擬評定補加稅通知書——四樣性質和時限完全不同。
如收到第 82A 條通知書,你有不少於 21 日提交書面陳述;已評定補加稅的,可在通知書發出日起一個月內向稅務上訴委員會上訴。
銀行月結單、發票、收據、合約。稅局查得到的資料,你交上去的數字最終要對得上。
這一步就是全篇最重要那一句:回信或打電話之前,先找人。 第一步走錯,之後補救成本高幾倍。
已經收到稅局信?不要自己先回覆。CatcherBiz 的查稅服務處理過不少這類個案——我們會先為你看清楚是哪一種信、涉及哪幾個年度,再決定怎樣回應。